原標題:電瓶車電池突然報廢 誰該來提醒這個“坑”
解放日報記者 鄭朕
市民吳先生向解放日報·上觀新聞留言板反映:剛買不久的電動自行車(以下簡稱“電瓶車”),最近突然充不進去電了。而明明還在保修期內,商家卻拒絕吳先生的保修訴求。這是怎么回事?
兩周沒充電池報廢
9月16日,在齊河路617號綠源電動車店,吳先生花費2650元購買了一輛電瓶車。之前騎著一直沒出什么問題,但在停放了兩個星期左右之后,電瓶車突然充不進電了。門店老板表示可以免費更換“周轉電池”,也就是二手舊電池。對這一解決方案,吳先生難以接受。
據了解,吳先生購買的電瓶車所用的石墨烯電池實則是鉛酸電池的一種。在綠源電動車官網,廠家對于鉛酸電池的自放電有相關解釋:因為電池的電解液里存在一些雜質和沉積物,在電池進行內部循環的時候,會損耗一部分電量,自放電是一種正?,F象?,F在的電瓶車都配置有遙控報警器等裝置,這些裝置連接著電池,相當于存在外部的放電電路,且這些電路還處于一個高功耗的狀態。以報警器為例,通常存在6毫安甚至8毫安的放電電流。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關閉電源,電池的電量也會慢慢減少?!疤濍姶娣拧睍﹄姵卦斐蓳p壞,嚴重縮短蓄電池的壽命。
對于車輛的保修政策,老板稱,“新車能跑100公里,而騎一兩年后只能跑四五十公里,可以判定為電池有問題?!痹诒P奁趦瘸霈F續航顯著降低的情況,將免費為客戶更換新電池。但“人為”造成損壞不保修,“你把電池的電用光了,用報廢了”,老板指著店里空地上停放的吳先生推來維修的電瓶車稱,這種損壞屬于人為長時間不充電導致的“虧電”。
廠家說法與門店相近。綠源電動車公司全國統一服務熱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維修以加盟門店判斷為準,按配件保修。記者描述了吳先生的情況后,他表示,“門店有專門檢測鉛酸電池的儀器,如果說檢測出來是質量問題導致的,在保修期內會免費換電池,但因為長時間不充電導致的問題,無法進行三包。除虧電外,電池鼓包、摔壞也不保修?!?/p>
應當加強相關提醒
記者為此咨詢了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認為,是否要履行保修,要結合商品購買時產品使用說明書上是否有相關提示以及商家是否能拿出電池損壞依據。電池長時間虧電會造成電池損壞,但吳先生兩星期未充電是否是造成損壞的確切原因很難判斷。
吳先生表示,不記得之前買車時老板進行過充電方面的任何提醒,對此,老板稱一般在售車時都會提醒“沒電了要及時充電”。廠家的客服則強調說明書上已明確注明“電池需要經常充電”,他建議一個月內至少要充2至3次。
鉛酸電池虧電的情況在電瓶車消費群體中經常發生,但在銷售時,商家往往只停留在“要經常充電”這樣的簡單表述上,對于自放電導致虧電會對電池造成嚴重損壞,消費者往往不清楚,也很少仔細翻看說明書。因此,建議商家加強相關的提醒,對于容易造成電池損壞的情形應當提前告之,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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